中老年營養品、普通食品、藥品三者的主要區別在于食用對象、食用目的和安全性的不同。但也有交叉,有的普通食品又加入了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質,食用量太大也有不妥。中老年營養品雖然是食品,但有的中老年營養品已不是傳統食品的形態,制成膠囊、片劑的形式的產品也不在少數。
照我們國家1996年3月頒布的《中老年營養品管理辦法》中的規定,“中老年營養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作用的食品。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調節機體功能”。從這個定義出發,應能說明以下幾個問題。
第一,它屬于食品,但不是普通食品。應符合我國食品法規定的“食品應當無毒無害,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,具有相應的色、香、味等感官性狀”。
第二,有合適的人群。有的學者把人群按健康狀態分為三類,一種是健康人,占10%,第二種是患各種疾病的人,占20%,第三種也稱亞健康狀態,占70%,是導致形形色色疾病的原因,如不進行調整,可持續幾年乃至一生,這部分人群更需要中老年營養品的呵護,即應根據不同情況,選用相應作用的中老年營養品。
第三,是調節機體某種功能,這是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。要切記,中老年營養品不是藥品,是調節功能。并且不是說吃了中老年營養品就能立刻有用,而要堅持一個階段才能見到作用。
第四,是中老年營養品。在選擇中老年營養品時,要仔細略讀產品說明書和標簽,看有無宣傳作用的內容。因為《中老年營養品管理辦法》中規定中老年營養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宣傳作用,如果有就會誤導消費。